按照天津市公安局、市教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学生落户的工作要求,根据《天津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管理规定》,现将2022年我校在校生办理户口迁校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范围
凡是我校在读的外省市生源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均可自愿办理户口迁校手续。
二、注意事项
外省市生源学生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《户口迁移证》,在新生开学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交至户籍室,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校手续。到派出所办理手续时需注意下列几点:
1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上“迁往地址”一栏为“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”,如地址错误或有错别字不能办理户口迁校。
2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。包括:齐缝章、以下空白章、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。
3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上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籍贯、出生地、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、准确、清楚,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。
4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上籍贯、出生地必须写明直辖市、县(区)或省(自治区)、市(县)等,如果有缺失项目的必须回迁出地派出所修改并加盖派出所公章。
5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上要有身高、血型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如没有这三项的请用铅笔写在备注栏内。
6、在《户口迁移证》右上角粘贴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,左下角用铅笔写明学院、姓名、学号。
7、《户口迁移证》上如有需标注的信息,均须用铅笔注明,一旦使用圆珠笔或钢笔标注或涂改信息,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,否则无效。《户口迁移证》上如果有增加或减少项目的也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,否则无效。
三、所需材料
户口迁移证(按要求粘贴照片、注明所需信息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校证明(由所在学院开具,右上角贴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院公章)。
四、办理时间、地点
时间:新生入学后2周内的周一、三、五上午9点至11点。
地点:西区8号楼(西门进门处左手边)304户籍室
咨询电话: 59596558(工作日拨打)
咨询时间: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(节假日除外)
天津中医药大学保卫处
2022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