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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校区集体户口教职工落户流程
2020-09-29 14:02   审核人:

 

一、“海河英才”落户

按照市人社局、市教委、市公安局、市政务服务办发布的《关于实施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[2020]83号)文件要求,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。具体办理程序如下:

  1. 申请

    申请人通过“天津公安”APP和“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进行实名注册、签署承诺书、选择落户地点、填报信息后,上传有关要件(见附件)。

  2. 审核

    人社、教育、公安三部门组成联审窗口进行网上联审机制

    审核通过的,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
    审核未通过的,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。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,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。

  3. 办理落户

    申请人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然后将户口迁移证、准迁证、1寸免冠照片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交到校保卫处户籍室,由学校统一办理

    二、引进人才“绿卡”落户(外省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两年内)

    办理机构:

    (一)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 电话:83869366 地址:和平区西康路23楼(地铁3号线乘至西康路站C口出站;公交862858908乘至何兴村站。)

    (二)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:4006555878

    地址:南开区黄河道474

    (三)天津市滨海新区引才服务机构     电话:66896823

    地址: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行政审批局一楼。

    (四)公安落户咨询电话:12345  

    办理程序

    (一)受理条件

    持本市人才绿卡(含ABC卡)外省市户籍人员,在本市就业并居住的,可以申请在津落户。

    (二)所需证明材料

    1.《受理户口告知单》(在绿卡申请系统登陆页面左侧下载);

    2.居民身份证;

    3.落户地点材料。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,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
    (三)附加说明

    1.天津市人才绿卡网上申请系统网址:http://rclk.hrss.tj.gov.cn:7001/personLogin/#/personLogin

    2.需本人注册登录人才绿卡申请系统填报信息

    3.取得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将户口迁移证、准迁证、1寸免冠照片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交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由学校统一办理

     

    (以上两种落户形式可根据自己条件选择)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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