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海河英才”落户
按照市人社局、市教委、市公安局、市政务服务办发布的《关于实施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人社办发[2020]83号)文件要求,人才引进落户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。具体办理程序如下:
申请
申请人通过“天津公安”APP和“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进行实名注册、签署承诺书、选择落户地点、填报信息后,上传有关要件(见附件)。
审核
人社、教育、公安三部门组成联审窗口进行网上联审机制。
审核通过的,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审核未通过的,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。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,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。
办理落户
申请人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然后将户口迁移证、准迁证、1寸免冠照片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交到校保卫处户籍室,由学校统一办理。
二、引进人才“绿卡”落户(外省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两年内)
办理机构:
(一)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 电话:83869366 地址:和平区西康路2号3楼(地铁3号线乘至西康路站C口出站;公交862、858、908乘至何兴村站。)
(二)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:4006555878
地址:南开区黄河道474号
(三)天津市滨海新区引才服务机构 电话:66896823
地址: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行政审批局一楼。
(四)公安落户咨询电话:12345
办理程序 :
(一)受理条件
持本市人才绿卡(含A、B、C卡)外省市户籍人员,在本市就业并居住的,可以申请在津落户。
(二)所需证明材料
1.《受理户口告知单》(在绿卡申请系统登陆页面左侧下载);
2.居民身份证;
3.落户地点材料。申请在单位或人才集体户落户的,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(三)附加说明
1.天津市人才绿卡网上申请系统网址:http://rclk.hrss.tj.gov.cn:7001/personLogin/#/personLogin
2.需本人注册登录人才绿卡申请系统填报信息。
3.取得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后,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将户口迁移证、准迁证、1寸免冠照片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交到校保卫处户籍室,由学校统一办理。
(以上两种落户形式可根据自己条件选择)